晚上7点, 安步结束工作, 回家泡个澡, 煲个汤——除蔬果之外, 补血补气的营养汤也能增加一定的生气值, 补充几十点元气后, 背上一个背包, 又精力充沛地出门了。
对于一具每天24小时至少有20个小时都在刷存在感的尸体,丰富的活动项目是必不可少的。她今天白天都用来工作了,晚上打算去酒吧浪一浪。
澎湃酒吧位于市中心的娱乐一条街, 规模不算大,但设计风格颇有特色。安步一年前来到这个城市时,第一次光顾的酒吧就是“澎湃”, 与酒吧老板关系不错。
“卧槽, 步步,你又换造型了?”一名头发染成蓝色的青年指着从休息室中走出来的安步, 满脸惊悚地喊道。
他右边的长发青年笑着接口道:“每次看到步步的造型, 都觉得自己的审美不够用。”
另外三人也深表认同, 全都哭笑不得地望着安步。
此时的安步, 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背心, 外面套着黑色外套, 下-身一条牛仔短裤,配上一条镶着闪珠的宽腰带,美胸、细腰、长腿, 性感而帅气。
但这不是重点, 重点是她脸上的妆容,深紫色的眼影,橘红色的口红,右眼旁还有一朵蓝色的玫瑰图案,几条金色藤蔓交织缠绕,布满半张脸。颜色搭配极其辣眼睛,透着一种诡异的冲击力。若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冷不丁看到这么一张脸,绝壁要吓尿。
事实上,这种妆容并非安步故意的,只是因为她的视觉异常,根本无法分辨颜色,只有黑白灰的深浅对比,所有人在她眼中都是灰皮肤,黑人除外。
站在安步面前的五人,是澎湃的乐队成员,每周演出三场,安步偶尔会和他们一起上台表演,不过既不是主唱,也不是吉他手或键盘手,而是架子鼓鼓手。
女鼓手比较少见,因为鼓手对体力要求很高,女性的力量天生不如男性,短时间表演没问题,但连续坚持两三个小时就比较吃力了。
安步的力量值取决于生气值的高低,越激烈的运动,越有助于力量的发挥。只要及时补充营养,确保自己不会陷入饥饿状态,她可以连续暴击一个世纪。
“行了,别闹了,准备上台吧。”主唱韦鲁斯招呼一声,带着几人朝舞台走去。
晚上10点左右,正是夜生活刚开始的时候。安步跟着乐队成员走上舞台,那张哥特式的烟熏脸,在彩色的灯光下,显得格外鬼魅。虽然她的位置并不显眼,但脸上的闪粉,还是让她在第一时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,冲击了大部分人的审美。
不过,在这种纸醉金迷、群魔乱舞的环境下,任何非主流的存在都不会有人感觉奇怪,顶多就是送上一片善意的嘘声,更何况还有一部分人本来就是审美异常的非主流。
主唱韦鲁斯熟练与众人打招呼,用诙谐的语言带动现场气氛,然后打出一个手势,在一片嘶喊声中开始了劲爆的演出。
安步站在架子鼓前,配合着音乐节奏,手臂交叉挥舞,畅快淋漓地敲击着鼓面,全身都在发力,每一下都恰到好处,动作绚丽而极具观赏性。
之前还在吐槽那张脸的众人,此时都被鼓声的节奏激活,肆意地投入狂欢之中。
一曲即将终结,主唱的歌声骤然一顿,其他配乐也同时停止,短暂的空白中,只听一连串鼓声密集地宣泄出来,如狂风骤雨,闪电雷鸣,两条纤细的手臂,展示出了极为高超的技巧,一瞬间引爆了全场。随着气氛的高涨,安步也收获了不少生气值。
“啊啊啊啊啊——”一声声尖叫此起彼伏,众人再次沸腾。
“啊啊啊,韦鲁斯,我爱你!妖妖,你太帅了!”
“妖妖,再撸一发!”
“妖妖”就是安步在乐队的外号。虽然她表演的次数不多,但她妖异的妆容和酷炫的技巧,都让众人对她印象深刻。
一场表演结束,安步走下舞台,换上了乐队原本的鼓手。第二首歌曲很快开始了,但众人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,似乎没有之前那种热血沸腾的冲击力了……
“步步,给,专门为你调制的果酒,粉红罗裙。”酒吧老板李奥将吧台上的一杯果酒推到安步面前。
“谢谢。”安步依然顶着那张妖艳贱货的鬼脸,拿起酒杯淡定地品尝着果酒。她只能喝18度以下的果酒,而且不能过量,否则就会降低生气值。事实上,任何饮料在她嘴里都跟白开水一样,没什么味道,喝的不过是个情调。
“步步,真的不考虑加入乐队?”李奥笑道,“以你的技术,将来若是出道肯定能红。”
安步斜靠在吧台上,手指缓缓从杯沿划过,懒懒道:“我若是想出道早就出道了。”
参与高人气事业是增加生气值最快捷的方法之一,娱乐圈的人气自然是不言而喻,但安步绝对不能成为明星,确切地说,是不能成为任何需要露脸的公众人物。她不会变老,一个人保持十年的青春很正常,但二十年三十年还没有任何变化,那就太让人怀疑了。
为免不必要的麻烦,安步只能忍痛放弃星路,低调而华丽地攒人气。
“唉,太可惜了。”李奥似真似假地感叹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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